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遴选方案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通知要求,《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委员会向校党委、市学联提出申请,拟于 2020 年 12 月召开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为做好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下简称“主席团”)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保证完成研代会各项任务,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备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席团候选人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筹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团委审议,经校党委批准,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名额为 5 名。
二、主席团候选人资格
1. 取得北京林业大学学籍的在读研究生,专业不限,年级以2019级为主;
2. 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
会章程,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群众基础扎实,热爱研究生会工作,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高效地开展工作;
6. 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且有较突出工作实绩者优先。
三、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1.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将从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优秀研究生中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将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有意向参加竞选且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研究生,可以个人自荐的方式向筹委会报名;组织推荐由各学院研究生会按照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酝酿提名推荐;两种报名方式均须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
2.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自荐表等材料提交至筹委会,逾期作废;
3. 筹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筹委会将召开会议充分讨论酝酿,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兼顾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下发至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将意见汇总至筹委会;
4. 筹委会在各代表团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并报送相关部门联合审查;
5. 筹委会将经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审议后的主席团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审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后提交至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进行选举。
四、其他说明
1. 组织推荐的被推荐者和个人自荐者须认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自)荐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工作设想、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材料。
2. 材料提交:请有意向参选同学于 12 月 21日(周一)中午12:00 之前将纸质版推(自)荐表交至党委研工部(主楼2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代会筹委会邮箱:bjfuxyhwtb@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主席团遴选+姓名”。
3.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可反馈至筹委会邮箱:bjfuxyhwtb@163.com。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附件 3:个人简历模板
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筹 备 委 员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